在足球比赛中,“双重触球”常被误解为任何连续两次触球都算犯规,但其实规则有明确限定。根据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8章和第13章,只有在**开球**(kick-off)或**坠球恢复比赛**(dropped ball)这两种特定情形下,同一球员若在其他球员未触球前再次触球,才构成违规。这里的关键词是“恢复比赛的初始动作”——规则限制的是球员在重新开始比赛时“自己传给自己”的行为,而非一般比赛中的连续控球。
开球时,球必须向前踢动并离开开球点,此时开球球员不能紧接着再碰球,否则判对方间接任意球。同样,在裁判执行坠球后,若只有一名球员参与争抢且该球员在球触地后首次触球后再碰一次,也属违规。但注意:2019年规则修订后,坠球通常直接给守方门将(在禁区内)或最后触球方(在禁区外),且**只要球触地即视为比赛恢复**,此时若多名球员在场,任何球员(包括最初触球者)均可再次触球,不构成双重触球。
很多人混淆了“双重触球”与“连击”。实际上,在常规比赛过程中,比如带球突破、停球后继续盘带,甚至射门打门柱反弹后自己补射,都不算违规。规则从未禁止一名球员连续多次触球,除非发生在上述两种特定重启场景中。此外,开球若未向前踢(如回传皇冠体彩官方网站),虽属程序错误,但不算双重触球,而是重开球。
争议往往出现在坠球场景。例如,裁判坠球后仅一名进攻球员在场,他先用脚一垫再凌空抽射——这属于违规,因为在他首次触球后,无其他球员介入,第二次触球即构成双重触球,应判间接任意球。但如果防守球员也同时争抢,哪怕只是轻微干扰,随后该进攻球员再触球就完全合法。关键判定依据在于:**是否有其他球员(无论哪方)在首次触球后参与了比赛**。
